宝宝今天5岁2个月24天了。
初步理解周围世界中比较隐蔽的因果关系
5、6岁的儿童开始能从内在的隐蔽的原因来理解各种现象的产生。例如,在解释乒乓球从倾斜的积木上滚落时说:“乒乓球是圆的。积木是斜的,球放上去就会滚。”说明儿童已能从客体的形状与客体的位置之间的关系,即“圆”与斜”的关系中寻找乒乓球滚落的原因。但由于周围现象中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,即使到了5、6岁,儿童对不同现象中因果关系的理解水平也不可能一致,而且对日常生活中所不熟悉的复杂的因果关系也还很难理解。
能根据周围事物的属性进行概括和分类
随着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,5、6岁儿童开始能根据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初步的概括分类,如把人们饲养的身上有皮毛、四条腿的猫、兔、猪归为家畜类。然而,由于受知识、语言、抽象概括水平的制约,这一阶段的儿童对类概念的掌握还是比较初级的、简单的,还不能掌握概念全部的精确含义,缺乏进行高一级抽象概括的能力。因此,儿童在概括归类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概念外延上的错误,例如,有的儿童只能把家畜、家禽概括为动物,而把昆虫排斥在动物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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